一、项目名称:武 警西 藏总队驻成都办事处副食品集中筹措供应商入库采购(第 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0-CB-A008
三、服务概况
本招标项目,目的在于为我单位建立副食品集中筹措供应商库,此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库将承担先期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在成都金牛区茶店子一个点的副食品配送,试点成功将继续承担武侯区等其他小型伙食点配送,预计年副食品采购金额为75万元。
(一)配送副食品类别:禽肉及其制品类、畜肉及其制品类、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预包装食品类(含牛奶、禽蛋、调料、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饮料及散装食品等)等5大类。
(二)服务期限:入库合同期为5年;供应商入库后,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每年*终配送的供应商,供应商签署的配送合同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
(三)交货(服务)地点:成都市内所有县区。
(四)选取供应商数量:公开招标确定5家副食品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库。
(五)预算金额:试点期间预计年配送金额约为7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3年,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副食品生产或销售(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②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19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除书面声明外,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三天查询的“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截图中没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但须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和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9:00-2021年1月21日17:00
(二)项目可接受网上(远程)办理:报名咨询电话:028-62467087 李女士。(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①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等)。②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附经办人*、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