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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7 17:58:08 浏览次数:206
 关于新闻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
受  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  (采购人)委托,拟对  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021012
2、项目名称: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以实际采购需求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1 年 1 月 15 日至2021 年 1 月 19 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 17:00网络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报名:供应商按下述要求准备齐报名资料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请提交以下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1 日 13: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21 日 13: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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