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1年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
2021年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营区超市,引入社会化经营超市,满足营区官兵生活所需。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入驻。
2.3服务地点:贡嘎县甲竹林镇。
2.4本项目成交人数量 1个,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为*。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7报价方式:超市应在内部价格体系的基础上报出针对本项目的折扣率。应答人应明确列明与本项目距离*近的应答人在营门市店面名称。应答人应在以上在营门市店面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报出折扣率。如应答人报出的折扣率高于80%。则应答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2.8本项目设置*高折扣率为80%(含增值税金额),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高折扣率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三、磋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2018年1月至今,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行政处罚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⑤未被西 藏自治区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3.4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的*明,其服务范围与其*书核准的专业服务范围相一致 :
(1)*(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副本复印件);
(4)银行*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复印件)。
(5)应答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明。
(备注: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可不需分别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3.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的“初步审查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1年 1 月 15 日至2021年 1 月 21 日,每日9时30分至13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提供提供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备注: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可不需分别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整/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6 时 00 分;
2、磋商开始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