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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职教中心*食堂经营权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5 22:53:25 浏览次数:227
 保定市莲池区职教中心*食堂经营权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保定市莲池区职教中心位于保定市裕华东路102号,学生在籍人数每年约1800余人,其中住宿生约1200人。学校现有*食堂面积约800平米,餐位325人;第二食堂在建中,计划于2021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约1100平米,计划餐位约550人。学校引入食堂竞争机制,届时两个食堂同时为学校师生供餐,师生自由选择就餐地点。每日须供三餐,节假日、寒暑假及其他特殊情况不备餐。
2、食堂现有配置:
(1)硬件配置符合食堂B级单位标准;
(2)内置摄像头,已实现明厨亮灶;
(3)电脑刷卡售饭系统(由经营方提供硬件、软件技术支提供)。
3、招标范围:保定市莲池区职教中心*食堂经营权托管项目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学期末(学生寒假离校时)结束。
二、参与招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 01 月18 日至2021年 01 月 22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各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21年 01月 28 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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