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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游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5 16:23:43 浏览次数:197
 2021年度游仙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游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招标
受 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游仙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游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游仙街道办事处望江村排污口及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1-17号。
2.采购项目名称:游仙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游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游仙街道办事处望江村排污口及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采购人: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街道办事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910991.45元(其中含暂列金39349.90元,材料暂估价448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项目内容为游仙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及游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游仙街道办事处望江村排污口及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望江村4、5社和2社集中居民住宅区的污水管网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注册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09:00-17:00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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