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安装工程(防排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登封市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安装工程(防排烟)
1.2采购编号:ZXTF-2021-1-8
1.3建设地点:登封市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预算金额(*高限价):1041509.26元
1.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2供应商须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和正在承接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2.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 月15 日至2021年1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
3.2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施工*明
(5)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标书费收取: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01 月 20 日9:3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