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物流总部大厦勘察设计项目
1.2 招标编号:2021010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郑州市经济开发区经南十路、梦湖西一路、德通一街和经开第三十四大街合围地块;
2.2 项目概况:物流总部大厦选址于经南十路、梦湖西一路、德通一街和经开第三十四大街合围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31.38亩,作为郑州公路港“一枢纽一基地三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总部大厦,项目建成后大力引进总部型、平台型、供应链管理型等轻资产运营项目,积极吸引大型物流企业的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分拨中心、区域性总部以及网商、电商、货运货代、物流*、物流研发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打造中部地区*具活力和影响力的现代物流生态圈;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部大厦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主体、公共区域装修、周边道路廊道绿化提升、周边绿化提升、给排水、暖通、机电、消防、监控照明、停车场、外立面提升等配套设施设计,涵盖本项目方案设计所有专业的专项施工图设计及驻场服务等项目全周期的全部工作。
项目建设规模暂按14.7万㎡计算,勘察工作量暂按10000延米计算,建安投资暂按60000万元计算。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勘察(本工程的详细勘察);
②设计(含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土建、给排水、机电、景观、暖通、智能化、绿建、周边道路廊道绿化提升、标识、泛光、幕墙等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专项设计);
③编制可研报告、根据需要编制设计概算及工程量清单,提供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和其他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服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勘察工程15日历天;可研编制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审批及招标人后期使用要求;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书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鼓励承接过类似项目并获得过国内外建筑专业设计、科研知名奖项的专业教授或教授级*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书。
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应含建筑专业*工程师、土建专业中级工程师、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等职称或以上职称。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应专业人员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证明(由当地*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同时具有勘察类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中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5.2 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
5.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