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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烟用爆珠委托加工供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22:13:04 浏览次数:234
 《公告》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烟用爆珠委托加工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受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的委托,就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烟用爆珠委托加工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烟用爆珠委托加工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B-2020-131
二、招标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中国烟 草总公司郑州烟 草研究院烟用爆珠委托加工供应商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1个包段。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 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在烟 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方式:报名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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