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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区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21:08:31 浏览次数:226
 惠州仲恺高新区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031
2、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9228392.20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仲恺高新区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备注
1 仲恺高新区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20个日历天内软件系统上线,60个日历天内完成硬件设备安装调试,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及验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仲恺高新区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 公章),每页加盖 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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