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松山湖中心* 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 院银*通智慧* 院运营建设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ZB-202012225)采购所需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项目内容 合作期限
1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 院银*通智慧* 院运营建设合作项目 五年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2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东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书面承诺函)
2.3 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市级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于 2021年 01 月 11 日至 2021年 01 月 1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 01 月 11 日至 2021年 01 月 18 日止。
5、 投标文件于2021年 02 月 01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02 月 0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