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NQDL-20210101
一、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那曲镇四期*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二区(不含幼儿园)、三区、四区、六区、七区、八区电力工程项目已相关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及国 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那曲镇四期*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二区(不含幼儿园)、三区、四区、六区、七区、八区电力工程项目
2.2招标内容:那曲地区那曲镇四期*安置小区8个分区箱变安装及相关配套附属。(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国 家投资;
2.4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镇四期*安置小区一区(一期、二期)、二区(不含幼儿园)、三区、四区、六区、七区、八区;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含四级)以上及在“国网西 藏电力有限公司”备案;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4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公证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④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有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劳务员)提供*书(或上岗证);以上人员身份证及近半年*缴费凭证;
⑤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高人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本项目执行“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投标单位应吸纳符合相关要求的西 藏籍高校毕业生至少1人(含1人),以提供西 藏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打印的西 藏籍毕业就业情况统计表或建设工程企业吸纳西 藏籍高效毕业生就业加分凭证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