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 5123 8215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47.4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
2.工程规模:新建换热站1座、改造换热站、分步式变频系统18座;建设供热管网五号小区1498米、幸福路综合管网399米、一站、张旭二次管网2302米、文化小区管网605米、热源站管网1025米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2021010736000101001
精河县城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标段)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2月0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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