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0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KMLC-PELCY-20210101
1.2项目名称:普洱市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1.3项目预算金额:400.00万元
1.4*高限价:400.00万元;
1.5采购需求:实施森林质量*提升3300万亩。根据《****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度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 39)要求,以提升森林质量为目标,全面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新型森林经营模式,采取租赁、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国有、 集体”两个森林资源,县(区)参与产值、税收分成,并按面积获得合作经营收益。全市规划实施森林质量*提升的森林面积3300万亩,抚育采伐剩余物优先作为“双百”产业原料补充。
其中包含以下五个方案编制:①《普洱市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②《普洱市九县一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每县区一个成果);③《普洱市森工局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卫国林业局、墨江林业局、景东林业局每个单位一个成果);④《普洱市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操作细则(试行)》(分成天然林和人工林两个版块)。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提交成果。
1.7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达到业主验收规范,按时限要求*终通过审批机关审批。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任意两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财库〔2019〕9号;支持*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资质要求: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完成三项或三项以上林业*设计技术服务类似业绩。
(5)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或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违法经营受到的行政处罚。
(7)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一天,一经查询到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01月11日至2020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方式:现场获取及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1日至2020年01月 15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至普洱市进行现场获取资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2现场获取资料后,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3.3现场获取资料请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②*书:原件;
③项目负责人*书:原件;
④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⑤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时提供);
⑥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到场时提供);
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⑧上述①至⑦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资料一份装订成册。
2.5 采购人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洱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