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 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1年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省烟 草公司丽江市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全市采购有机肥4720吨,其中宁蒗县1320吨、永胜县3400吨(此采购数量为暂定的预计数量,签订购销合同时招标人可根据推广面积落实情况据实调整采购数量)。
2.2有机肥的主要要求和质量标准指标:
(1)包装要求:包装规格为50公斤/袋(净重),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包装物材质要求为里塑外编,包装物不*,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免费提供实际采购数量2%的包装袋给招标人各县(区)分公司辖区烟叶站(点)仓库备用。
(2)质量标准
1)生产使用的有机原料必须以植物源材料为主要物料。禁止使用由生活垃圾、市政污泥,茄科、葫芦科作物残体,含病原物或污染物超标的有机物料,非植物源工业废渣等原料制成的商品有机肥。
2)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3)主要质量标准指标:
项目 指标
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 ≥50
*总腐植酸含量(以干基计)/(%) ≥15
*游离腐植酸含量(以干基计)/(%) ≥3.0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 ≥5.0
水分(游离水)含量/(%) ≤30
氯离子含量(以干基计)/(%) ≤1.6
pH值(酸碱度) 5.5-8.5
As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 ≤0.0015
Cd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 ≤0.0003
Pb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 ≤0.0050
Cr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 ≤0.0150
Hg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 ≤0.0002
Cu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u计)/(%) ≤0.0100
Zn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Zn计)/(%) ≤0.0300
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 符合NY 884
有机物料腐熟剂的使用 符合GB20287
注:带“*”指标仅用于腐植酸有机肥产品;生物有机肥相关指标按照NY884-2012执行。
4)货物保质期:有效期不低于一年,2021年1月以后生产产品。
2.3交货时间、地点:2021年4月15号以前根据招标人要求供货到烟站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该期限内无质量问题和满足服务要求的为合同履行完毕,退还质保金。
2.5发 *要求:开具增值税发 *。
2.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高限价为单价控制价1200.00元/吨,为含税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包装费、税费、送货到烟站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卸货费和售后服务费用、取样及样品检测等一切相关费用)。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相关物资生产、销售资格。
3.2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门颁发的有机肥料登记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2017年之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
3.4投标人信誉:
(1)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实性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交廉政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单位名称”的方法进行查询,“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18年1月1日,截止日为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有行贿行为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采取严格禁入措施。
投标人信用信息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未被“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未被中国烟 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省烟 草公司丽江市公司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供应商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每日9:00—12:00、13:30至17:00。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售后不退。
5.3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 投标人*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报名时提供);
④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⑤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