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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办公用品采购与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8 17:31:30 浏览次数:252
 2021年度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办公用品采购与宣传制作服务招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与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F-HN-202101
三、 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180万元,其中A标段90万,B标段90万。
四、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五、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范围:东区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与宣传制作服务供应商入围。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4、质量:符合国 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5、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2个标段。
A标段:办公用品采购服务
B标段:宣传制作服务
7、入围数量:每个标段2家符合条件的单位。
备注:供应商可兼投多个包,可中标多个包。详见磋商文件 。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查询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磋商,提供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 1 月 8 日至2021年 1 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售价:300元人民币。
3、报名及获取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近期*及纳税缴纳证明。
八、 响应文件提供的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
九、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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