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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ZBQ)362-024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26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龙泉道35号,占地面积15000 m2,建筑面积6000m2。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包学校公共区域保洁清洁,水电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5. 根据《*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港澳通行证、*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港澳通行证、*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7.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9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供应商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磋商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