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等专*校电气、水暖、木、瓦材料采购单位选择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高等专*校,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等专*校电气、水暖、木、瓦材料采购单位选择项目;
2.2招标编号:JL-ZCFW-201247;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预算:2873.45元;
2.5项目地点:长春*高等专*校(新老校区);
2.6服务期限:3年;
2.7采购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3家供货商,负责电气、水暖、木、瓦等材料采购(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2.8服务标准:供货质量达到国 家标准或按需方要求供货,免费送货;
2.9供货方式:供货以零星或批量方式为主;
2.10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供货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提供货物及服务,采购人不对后期委托数量作保证,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对未承接项目的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含一项);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法人*(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时提供);
(4)公司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及纳*材料原件(提供公司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的月份即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