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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7 19:27:29 浏览次数:202
 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
2、委托代理编号:2020-04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内容: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
二、采购项目预算: 85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副本、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此条规定提供缴纳证明)
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登记证,均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勘察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经国家注册的执业*书;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01月07日起至2021年01月14日,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人*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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