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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7 12:10:27 浏览次数:181
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招标人)的委托,对“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229-07
2、项目名称: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入围项目
3、限价:新型智能渣土车限价10500.00元,老式渣土车限价6600.00,小型渣土车限价5600.00,工地限价38800.00报价高于或等于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对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监控设备进行采购,入围3家供应商,负责需要安装建筑垃圾智能监控设备的企业或个体进行安装,并协助安装企业正常使用和接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平台
5、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企业使用
6、质量标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一次性验收合格
7、质保期限:1年,终身负责维护(有偿维护)
8、技术培训:乙方向安装企业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2)财务状况报告,提2019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月 7日至2021年1月13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下同),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介绍信(原件)进行申请磋商并购买磋商文件。
3.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售后不退。
五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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