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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金华市第五*中*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7 10:30:38 浏览次数:207
 2021年度金华市第五*中*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
受金华市第五*的委托,现就其中*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X2021-HW01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1 中*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 1家 详细第四章项目需求 320万/年 2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磋商响应;
6.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 家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品监督*完成备案的中*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并符合具有二级综合性*供货资质的生产企业。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中*配方颗粒生产许可证》、《中*配方颗粒GMP*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无*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无* *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管理法》、《中*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交《中*配方颗粒生产许可证》、《中*配方颗粒GMP*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浙江省食品*品监督*备案批件;
4.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的需提交《*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1年1月18日14:00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开启时间: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1年1月18日14:00时举行。
十、磋商保证金:30000元。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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