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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22:50:20 浏览次数:236
 《公告》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07.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对2021-2023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 质要求:
a.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c. 投标人须具有国 家食品*品监督*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许可范围
d.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Q-1-202012-181
招标限价:本项目招标限价为人民币:1,074,838.00元。超过招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食堂餐饮服务,详见项目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4.   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5.   交付地点: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总部、二厂及三厂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1-01-06发布之日起至2021-01-13上述时间段内(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提供以下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 组织*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
6.《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 用章等;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
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01-27  10:00:00。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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