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玉溪市人民* 院工会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342.0万元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玉溪市人民* 院的委托,对玉溪市人民* 院2021年七大节日职工慰问品供货商遴选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标包进行投标。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YN-ZC2021-01
2.2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 院工会委员会2021年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2.3项目预算:预计支出342万,七大节日中元旦、春节500元/人,预计142.5万元;清明、五一、端午300元/人,预计85.5万元,中秋及国庆400元/人,预计114万元。
2.4采购内容:大米、食用油、牛奶、副食品、日用品、电器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商品,采购人根据不同的节日采购不同货物。除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现金、购物卡及烟、酒、茶等。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广大职工会员中开展“抗疫情 扩内需 促发展”活动的通知《云工办通[2020]17号》”本次采购*终成交后,以消费券方式发放,消费券面值在成交人确定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
2.5服务期限:具体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
3.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的综合超市;
3.5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实、有效,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名:①*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②资 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28日09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