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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南雄梅关城市形象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21:42:16 浏览次数:243
 韶关市南雄梅关城市形象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受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韶关市南雄梅关城市形象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蹉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G2021ZB066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南雄梅关城市形象宣传项目
三、采购预算:970000.00元
四、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交付使用期限 * 高限价
韶关市南雄梅关城市形象宣传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交付使用 ¥970000.00元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 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5)。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5)。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5)。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年 1 月 13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装订成册加盖 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 1 月 15 日09:00~09:30;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 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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