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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干部学院2021年*次车辆使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21:21:33 浏览次数:251
 云南民族干部学院2021年*次车辆使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民族大学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59.0万元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74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民族干部学院2021年*次车辆使用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 质和服务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NCG20200569
2.2项目名称:云南民族干部学院2021年*次车辆使用服务采购项目
2.3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1年的交通用车服务,成交人须根据民干院2021年的*次、人数的不同,以及使用车辆人员的类别差异,能为采购人提供车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2.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商如没有依时完成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约)。
2.6 *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前自行约定。
2.7 采购预算:按实际使用车辆费用据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5900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要求:
3.1.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年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请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的声明函);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税收缴纳完成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 保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 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①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例如“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oldwenshu.court.gov.cn等相关查询记录等证明材料”等);②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令第 87 号)、《*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将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3.1供应商拟派人员应具有有效*及道路运输*(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3.3.2 供货商具有有效的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3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设施完整,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国 家安全运输标准;
3.3.4提供的车辆应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损险、座位险等险种;
3.4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4.2 所需资料:
4.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或复印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复印件);
4.2.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证件须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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