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彭州市行政中心景观照明设施安装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彭州市行政中心景观照明设施安装项目。
1.2工程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
1.3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春节前所有灯具须通电亮灯。
1.4质量要求:达到国 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1.5比选范围:彭州市行政中心景观照明设施安装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具备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内;
2.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3.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21年1月 6 日至2021年1月 8 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 12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