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河南省计量*研究院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用标准气体项目
二、招标编号:CG-20201223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1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人民币)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用标准气体 910000.00元 1批 接到订单通知后四十八小时之内 河南省计量*研究院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提供、监 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018年度或2019年度,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 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2020年5月1日以来其中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2020年5月1日以来其中一个月)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准,查询结果内容要完整清晰且显示查询时间,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3.注意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