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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园林养护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5 22:05:23 浏览次数:226
 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园林养护招标公告
受蓬溪县金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园林养护及道路环卫服务工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园林养护及道路环卫服务工作项目。
3.采购人:蓬溪县金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605484.*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两种获取方式 2 选 1)
方式 1: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方式 2:网上报名
将以上(方式 1)资料扫描后连同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5 日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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