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102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至 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方式: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