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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4 22:53:59 浏览次数:311
 《公告》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54.0万元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项目编号:JT-ZB202012-072)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B202012-072
三、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机场P4停车场正在建设,为满足经营性停车场的刚性需求,需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充电设施,此外,现有的P1、P2停车场充电桩需同步更新。现需招选一家服务商承担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及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项目的投资、设计、部分建设、以及项目的日常运营、维修维护和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投资费用由服务商自行筹措。合同期内服务商可自主经营充电设施并向充电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以行业公允价格),机场按比例分成获得充电服务费、项目相应政策补贴收益。
备注: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同一企业需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生产(制造)企业,且具备充电场站自主运营能力(提供充电站运营或场地租赁合同),同一企业是指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证明文件:汽车充电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声明函和充电站运营合同,复印件加盖 公章);
3、5年内,投标人须具有航空枢纽、交通场站、会展、综合体等充电桩项目建设或运营经验(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在深圳市内有不少于2个4500KVA电力容量充电场站运营经验,且完成深圳发改委监管平台对接的充电站不少于3个(证明材料:运营合同关键页(可附项目验收、备案证明)、发改安全监管平台截图加盖 公章);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贰佰圆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提供WORD版的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1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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