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本次拟将公园道壹号二期东地块、中江文荟苑、中江文萃苑、碧桂园二标、卢卡庄园北地块、汉润家园C地块所需水表进行采购。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技术文件。比选控制总价为:826668.00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供货期
1、供货期暂定为一年,每批次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库房。
2.4 标段划分: 1个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 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其型式批准的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型号规格。
(3)信誉要求:未处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 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水表生产及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 年1月 4日至 2021 年 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比选文件。
4.2 购买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提供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提供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5.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9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