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米、面、油采购。
二、项目编号:TGWD-2021-001
三、资金来源:福利费。
四、项目概况:
标段1-米、面、油(3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1 大米 相当于“东北地丰谷小町香” 袋/25公斤 4000
2 面粉 相当于“香雪” 袋/25公斤 8000
3 食用油 相当于“福之泉”(葵花籽油) 桶/5L 10000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凡符合招标公告条件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
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指定时间、地点。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注册资金要达到五百万及以上。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配送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供货业绩:有良好业绩,如:国企、政府、大型企业全年供应累计业绩达到500万及以上。
5.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质量保证及配送能力:保质保量按时送达到以下各配送点,奎屯工务段院内、乐土驿火车站工务院内、石河子火车站工务院内、石河子天业站、沙湾火车站工务院内、奎屯东火车站工务工区、奎屯火车站工务工区、乌苏火车站工务工区、精河火车站机务折返车间院内、敖包火车站工务院内、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艾比湖路59号、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双河市火车站、伊宁市火车站伊宁站区工务宿舍楼、霍尔果斯火车站准轨场工务宿舍楼、克拉玛依市五五新镇火车站铁路派出所东侧、克拉玛依市五五新镇火车站铁路派出所东侧、苏古尔火车站工务院子、阿恰尔火车站工务院、四棵树火车站工务院内、*头屯河区兵农十二师三坪农场三坪火车站、昌吉市三工镇火车站、昌吉市呼图壁县上二村火车站,流动车间根据配送时再提供具体地点,计划夏季和秋季原则上每月配送1次,春季和冬季两月配送1次。
7.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目前执行按照3%)。
八、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详见采购明细
九、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产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在3天内免费更换及赔偿损失。
2.有提供使用单位应急抢险用料的能力,供货及时。
3.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年度),*终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清算。
4.报价含一切费用,为到货不含税价。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