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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编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4 15:40:01 浏览次数:239
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编制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ZB2-[2020]-1207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编制
3、限价:480000.00元
4、招标需求:
(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白龟山水厂(15万m3/d)和九里山水厂(20万m3/d)泥水环保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平顶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建设*、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东部水厂建设*。发包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上述项目总规模范围内进行拆分重组,调整项目组成。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45日历天提交可研报告成果(个别项目可根据政府部门支提供性文件的提供情况调整编制时限);
(4)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审批部门对设计、勘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5)项目地点:平顶山区域;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若“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注:因国家机构改革,工程咨询资质已过期的,可提供原工程咨询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基本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 1月 5 日至2021年 1 月 11 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人*及复印件、满足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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