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林铺西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黑林铺西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1)征收动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黑林铺西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范围内的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征收动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意*、依法依规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回迁安置房协议签订和选房、土地证和产权证注销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任务(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内容为准);
(2)拆除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区域内的房屋拆除工作,受招标人委托,地上构筑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旧料*、水电气相关设施拆除、有关管线迁改及销户等(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内容为准);
(3)征收动迁服务及拆除现场的围挡、人员看护、防尘降噪、遮荫网覆盖等满足*拆除工程的相关措施。
(4)项目征迁范围实际以勘测定界范围为准。
(5)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任务,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力,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与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3总投资:约5000万元(以*终政府审计为准) 招标规模:约80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西村片区。
2.6计划开工时间:2021-01 计划竣工时间:2021-12-30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1)项目概况:黑林铺西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土地性质(集体)及国有土地,黑林铺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昆明联谊橡胶厂宿舍区、滇缅大道;南至东风汽车集团云南汽车厂;西至东风汽车集团云南汽车厂;北至云南汽车厂有限公司宿舍区。用地面积29.12亩,净用地面积27.43亩(以*终勘测定界报告确定的范围为准)。
(2)项目名称:黑林铺西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3)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西村片区。
(4)服务周期:具体时间以征收决定或*公告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开工日期延后,除工期顺延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要求完成征收动迁及拆除工作。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 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
3.3根据《云南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房屋征收、动迁等(房屋*、房屋拆除)相关内容,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应附原件扫描件)。
(4)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拆除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及拆除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
(5)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
a、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b、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c、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经理按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d、拟任建筑工程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管理过1个类似业绩。
②技术负责人:
a、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b、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c、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经理按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人员配备要求:
拟派本项目施工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征收动迁上岗人员5人、普通劳务工5人等。
(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和违法事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7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其他要求:省外入滇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1年 1 月 4 日至2021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及委托书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9 日 上 午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会开始时间:2021年 1 月 19 日 上 午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