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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某*学中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4 14:15:49 浏览次数:276
 2021年度上海某*学中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招标
某*学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学中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NCZ-F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采购预算 备注
1 某*学中心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1年 甲方指定地点 38.44万 /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及保密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凭证,*近连续6个月纳*。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8.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证明材料。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年 1月4日至2021年1 月11日(08:00—11:30, 13:30—16:30)。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1 年 1 月18日 13 时 00 分至14时 00 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授权代表在递交报价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供核实:
(1)授权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开标时间前半年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前半年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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