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红河卷烟厂LNG储备站及中压天然气管道项目弥勒分输清管站区燃气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红河卷烟厂LNG储备站及中压天然气管道项目弥勒分输清管站区燃气配套工程
2.2工程地点:弥勒分输清管站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弥勒分输清管站开口下载天然气,前期已经预留开口分输场地,本工程接管点为125301预留分输阀处,拆除原法兰盖,在站内新增贸易交接计量装置、加热装置、调压装置及加臭装置等装置系统,扩建工程调压前设计压力为6.3MPa,运行压力为3.0-6.13MPa,调压后设计压力为0.4MPa,运行压力为0.36MPa。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原75KW发电机扩容安装;通信、控制系统改造扩容及电缆敷设;计量控制系统安装;调压计量加臭撬安装;工艺管道安装;防雷接地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土建施工等。
除柴油发电机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配送,所有工程物资的现场管理;办理项目开工告知、压力容器(管道)使用登记备案,配合办理压力管道监检;管道试压、干燥、置换联合调试、试运投产、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工程工期
红河卷烟厂LNG储备站及中压天然气管道项目弥勒分输清管站区燃气配套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正式签署开工令为准。
2.7.本工程质量目标:
2.7.1本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 家或行业、设计验收标准。
2.7.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 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工程一次投产成功。
2.7.3采购质量目标:采购物资交付质量合格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 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l乙级);
3.3 投标人须具有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5 投标人(2017年至今)须具有不少于两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项目指:天然气场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分输站、门站、调压站)项目、油气管道),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提供(2017-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书(专业为机电工程),高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不更换并常驻现场的承诺书;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或其执行人*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或其执行人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1年01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