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2020-347
项目名称:新疆维*自治区*市某单位2021年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副食品
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③企业*近2个月企业缴交*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采购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及供货能力;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5.供应商未被列入*市某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供应商黑名单;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为涉密项目,各单位自收到本项目有关文件即刻起须遵守保密规定并与我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 2021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
方式:网上获取。1、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元(售后不退)2、网上报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