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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佛山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1 11:27:11 浏览次数:220
 关于2021佛山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受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2009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投标*高限价(按现状)为人民币13933480.88元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期限:
1.采购项目内容:本工程为绿岛湖都市产业区B1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 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2.服务期限:本物业管理期限为三年,自 2021 年 3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29 日止。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 年12月31日起至2021 年 1 月 7 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①如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 二*(原件及复印件);
②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登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 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 二*(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九、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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