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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1 11:57:04 浏览次数:227
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0123100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208.51万元
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以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租计划。为规范加油站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合理控制管理国有资产成本,受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租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项目规模: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三处加油站分别为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大东门加油站、付家坡加油站及车城加油站。其中大东门加油站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19号,此处房屋面积为65.6m2,土地面积为437.42m2;付家坡加油站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62号,此处房屋面积为179.06m2,土地面积为403.15m2;车城加油站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1MD地块,此处房屋面积为798.20m2,土地面积为6740.13m2(车城加油站土地证已于2013年10月20日到期,目前正在办理续期手续)。
2.2 招标范围
招标人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将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大东门加油站、付家坡加油站及车城加油站租赁给承租人进行经营。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加油站各项审批、经营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2)负责加油站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运营管理、日常维修、经营期的各项税金、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的全过程负责。
(3)租赁期满,除承租人购置的动产设施外,需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
2.3 租赁费标底价(3年)为:1208.51万元
2.4 租赁期:3年,自承租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完成委托经营区域书面交接,租赁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三十一日开始计算。
3、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3.1 承租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2 承租人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成品油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了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应协议;②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承租人应具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经营许可证)。
3.4 承租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加油站项目开发、建设或经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5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危化品主要负责人类别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管人员具有危化品安管人员类别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考核合格证书)。
3.6 承租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未禁止参与招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承租人于2020年12月 31 日至2021年1 月 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副本);2)资格要求相关证书(副本);3)承租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4)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协助,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5.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 21 日9时3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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