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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某部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21:09:44 浏览次数:197
 2021年度*某部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J7-F1001
三、项目概况:
此次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营区内房屋和水电气热等附属设施设备维保(主要维保内容为室内、公共区域的水电气暖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管理,具体项目为临时性、小型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对室内外、公共区域内损坏的水、电、气及取暖设备进行小型维修、更换,对房屋附属设施进行小型修补;维修项目不包括*、电梯、锅炉、配电机房设施等大型设备维修)、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饮食保障服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服务地点为*市城关区,初定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36个月),服务合同按照1年1签的方式签订,如遇*政策变化或需求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存异,需求单位可在1年合同期结束后,拒绝续约,此情况下需求单位及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详细的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服务保障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物业服务采购需求”。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400万元/年,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总报价包含服务人员工资、五险、补贴、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包干价(由于本项目初定服务期限为3年,因此本项目的年度招标价应当分年度进行计算,本次招标所认定的招标总价为第1年的招标价格。本项目第1年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400万元/年,如在1年合同到期后,需求单位选择与中标方继续合作,则后续2年的服务价格由中标商和需求单位按照相应年份*自治区人社厅发布的*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物业服务人员年度工资涨幅共同协商确定,此处的协商确定的内容仅指由于平均工资水平变更而产生的*附加费用,其余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费用按照第1年度合同的相应比例执行)。
本项目所称“近三年”、“三年内”均指截止开标时间前36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资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开标现场备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至少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09:30—12:30,15:30—18:00)。
(二)发售方式: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1套(每页加盖公司鲜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予以确认,资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须将报名材料胶装装订成册后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待报名截止后统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1.营业执照(开标当天需查验原件);
2.组织*(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明材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5.法定代表人*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购买除外,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时,现场提供*);
7.投标确认函;
8.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招标文件售价:85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19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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