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四川省*公司宜宾市公司江安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四川省*公司宜宾市公司江安分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公司宜宾市公司江安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洗车保养定点供应商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0178
2、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司宜宾市公司江安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洗车保养定点供应商采购
3、招标人:四川省*公司宜宾市公司江安分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1个包。
四川省*公司宜宾市公司江安分公司2021-2022年车辆洗车保养定点供应商采购。
详细采购数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四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企业高管(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等)为同一人的,不得在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 1月7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 月20日 13时30 分(北京时间)至 2021年 1 月20日 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20日 14时0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