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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河南省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19:24:22 浏览次数:218
 2021年度*河南省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招标
我单位现有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20-JW17-F1058
三、 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约380万元/年
(二)招标范围:为机关食堂采购配送非粮油类(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等)、家禽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调味类、蛋类、蔬菜类、杂粮类、水果类、饮料类、西点类、干果类、酱腌菜类等)副食品等的投标人。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中标人数量:2家(招标人可根据服务质量调整配送量,使2家形成竞争)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五)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依法免缴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需要上传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证明。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查询记录:
1.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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